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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都市報訊 (記者餘皓 通訊員花耀蘭 周晶晶 李麗)偽造第三方機構檢測報告,騙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,進口不合格的嬰幼兒奶粉。昨日,武漢某貿易公司老闆葉某及幫其製作假檢測報告的陳某、方某,被武漢市檢察院批捕。檢察官針對該案指出,不同國家的嬰幼兒食品安全標準不同,符合他國的標準並非意味著符合我國的國家標準,進口奶粉未必絕對安全。
  2013年11月、12月,武漢一國際貿易公司總經理葉某,分二批從捷克購買德國產“Hipp”(喜寶奶粉是德國嬰幼兒食品第一品牌)嬰幼兒配方1、2、3、4段奶粉。為獲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材料,葉某委托上海某實業公司負責人程某(在逃)幫其偽造第三方機構SGS檢測報告,程某遂安排員工陳某、方某負責造假。
  在此期間,湖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測發現,第一批奶粉中的2段奶粉蛋白質含量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,做出退運處理。但葉某仍將這些不合格奶粉銷售到市場。隨後到達的第二批奶粉被湖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查封在倉庫。然而,葉某又偷偷將查封奶粉中的1、3段,向全國多地母嬰用品商店及超市銷售。經檢測,第二批奶粉中除1段外,其他2、3、4段均為不合格產品。
  經初步查證,葉某共非法銷售“Hipp”奶粉6660罐,價值49950歐元(按報檢時匯率,摺合人民幣41.6萬餘元)。
  今年4月,葉某、方某、陳某被警方抓獲。另查明,早在2013年6月,葉某就曾伙同程某,通過提交偽造檢測報告的手段,報檢進口德國產“諾德蘭嬰幼兒配方奶粉”64110罐,貨值76.9萬餘歐元,也存在大量不合格產品。
  辦案檢察官介紹,葉某非法進口的品牌奶粉均系德國按捷克國家標準生產,專門出口捷克的嬰幼兒配方奶粉。“不同國家的嬰幼兒食品安全標準不同,符合他國的國家標準並非意味著符合我國的國家標準。例如,我國對嬰兒配方食品中蛋白質含量的標準是每100千焦不低於0.45克,如達不到該標準,則屬不合格。”
  檢察官指出,近年來乳製品行業食品安全事件的頻發,不少父母將視線投向進口奶粉。但進口奶粉未必絕對安全,必須經由檢驗檢疫機構按我國標準進行檢驗。
  (原標題:偽造檢驗報告進口不合格洋奶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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